三、突出发展优势产业
5.大力发展水电业。按照流域规划、多元投资、有序开发的原则,扶持水电资源开发。打破流域开发垄断,引入多元投资主体,加快在沅水、澧水、资水干流布局建设一批梯级电站;研究制定下游电站对龙头电站的补偿办法;允许流域开发公司将已开发电站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水电收益转为资本金进行滚动开发。鼓励兴办农村小水电,总投资3000万元或总装机5000千瓦以下项目由市县审批。对农村水电站所发电量,逐步实行竞价上网。
6.大力发展矿产业。坚持走集约开发、精深加工、综合治理的产业化道路,重点开发锰、铝、锌、镁、钡、磷等矿产资源,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链条长、环境污染小的精深加工企业,形成湘西地区有色金属新型材料产业集群。对探矿采矿企业,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产项目,可申请减缴或免缴探采矿权使用费;培育矿业权市场,促进探矿采矿权依法出让和转让。对矿产品加工企业,探索电矿联营,支持发电企业对矿业企业直接供电,保障供应、降低成本。
7.大力发展林产品加工业。重点布局建设一批用材林、经济林和花卉苗木基地,5年内,新造速生丰产林273万亩,基本满足区域内林产工业原材料需要;鼓励企业和个人自主投资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优先安排采伐指标。重点扶持一批木竹浆造纸、人造板、林副产品加工企业,到2013年,新增40万吨木竹浆造纸、15万立方米人造板、50万平方米竹木地板加工能力。改革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办法,逐步全部返回给林业生产经营者;研究制订国家调整育林基金后的补偿办法。
8.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发展,湘西地区省级龙头企业入围标准降低到总资产300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元。支持农产品基地建设,重点建成柑桔、茶叶、猕猴桃、奶品、草食牲畜产品等一批有区域特色和规模优势的农产品基地;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支持农村大户,鼓励以股份合作、租赁、承包等方式,加快土地等生产要素向生产能手和种养大户集中;鼓励发展农村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市场化组织程度。支持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建成覆盖湘西地区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
9.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鼓励省内外中医药企业和医药研发机构到湘西地区开发中医药资源,重点建设黄姜、杜仲、金银花、鱼腥草、青蒿、五倍子等一批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鼓励国内外医药企业到湘西地区办药厂,重点支持一批标准化中药提取物及功能食品企业,进一步搞好医药企业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努力建成我省具有湘西品牌的西部药谷。鼓励开发新药产品,新药研发的技术开发费可全额税前扣除;所研新药,药监部门要做好指导和服务,快速办理相关手续,及时认证;对三类以上新药在湘西地区实施产业化,或利用湘西地区本地中药材开发的省级以上新产品,政府安排一定比例的引导资金,产品优先列入省医保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