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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渝遂高速公路重庆段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渝遂高速公路
重庆段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渝府[2004]237号)


市交委:
  你委《关于渝遂高速公路重庆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渝交委文〔2004〕245号)收悉。
  重庆至遂宁高速公路重庆段起于沙坪坝区高滩岩,止于潼南县丁沟村(渝川界),全长111公里。该路是我市规划的“二环八射”公路主骨架的一段,该项目的建设对增强我市的辐射能力,促进省际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收费公路审批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1〕70号)有关规定,渝遂高速公路重庆段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条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渝遂高速公路重庆段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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