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方案的通知

  8.加强对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1)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公安部、交通部等11个部门参加联合制定的《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方案》,部署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
  (2)各级安监部门要建立泄漏事故现场施救联动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
  (3)公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购买、运输证件审批工作,划定禁行区域,采取抽查方法,加大路面查处力度。配备民警防护装备。
  (4)交通部门要从严管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运输企业要限期整改,对运输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的汽车要限定车型、限装数量和明确外观标识,对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超载、超速驾驶和违规操作的车辆驾驶员及操作人员,要依法取消从业资格。
  9.加强高速公路管理,预防恶劣气候天气交通事故,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1)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要继续采取驻点并以测速仪为点、动态以雷达测速仪为线、联网收费站“IC”卡系统为面的查处体系,通过加强全路段巡查,对车辆运行状况进行监控,及时掌握路面交通情况。同时加大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超车、及变更车道不开转向灯等到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的查处力度。
  (2)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道路设施,继续排查高速公路的路面以及事故多发点,对公路路面出现的沉降、车辙、拥包、坑凼、严重积水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隐患,要逐一进行全面、认真和仔细排查,拍照登记造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档案。也要结合汛期和近期天气情况,对危岩、危坡、隧道排水系统疏堵情况进行排查,尤其是在大暴雨和持续下雨期间,要对可能出现的边坡跨塌、山洪滑坡、隧道管涌等险情进行严密监控,防止出现由此给行车安全带来的危险。尽可能采取措施向驾驶员提供前方公路交通情况和应控制车速、保持车距的警示,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3)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及时掌握高速公路能见度等气象信息,遇雾、雪、雨等恶劣天气,及时向驾驶员发布道路恶劣气候情况,并加强交通管制。
  (4)遇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影响高速公路安全通行时,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要及时发现、及时出警、及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交通安全。
  10.卫生、公安部门完善交通事故紧急抢救机制
  市卫生局、市公安局要建立市级、区县级、乡镇级三级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从8月20日起,全面实施《重庆市交通事故快速抢救实施办法(试行)》,市、各区县(自治县、市)卫生部门都要指定有条件、服务好的医院作为专门救治医院。完善交通事故急救通讯系统,建立110(122)、119报警服务台与l20急救电话之间交通事故信息相互通报和反馈制度,实现公安机关与医疗急救单位同步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缩短抢救伤员时间,减少伤员死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驾驶员、交通警察等人员的紧急救护培训。
  (三)交通部门负责组织交通运输企业整顿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