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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迎接2005年亚太城市市长峰会主城区城市环境整治和建设工作的通知

  4.交通控制管理和标志标牌整治。
  5.城市形象管理:包括对“四久工程”治理、危旧房改造、核心地段房地产项目建设管理和督促进度。
  三、实施原则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做好峰会环境整治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计划,加强管理,突出重点。
  (二)市区分工,社会参与,群策群力,责任明确。
  (三)优先实施并确保峰会项目(对峰会有关键性影响的项目)完成;主城区的其他建设和日常整治管理项目作为配套项目,加强管理,按计划积极推进。
  (四)工程建设与综合整治相结合,峰会短期效应与环境整治长效相结合。
  (五)围绕“巴渝文化、陪都遗迹”,挖掘历史文化遗存。
  (六)紧密结合城市形象和园林景观建设,充分展示重庆山、江、夜的景致特色和良好的人居环境。
  四、实施重点
  (一)点:核心点在于重庆国际会展中心和石板坡长江大桥拓宽工程,并确保宾客下榻宾馆、会场、迎送宾客的机场车站和码头及参观游览地点的整治建设及其周边景观建设和环境整治。
  (二)线:确保宾客下榻地、会场、迎送宾客的主要道路以及游览、参观点之间的道路、配套景观建设和环境整治。
  (三)面:加强宾客下榻地、会场、观景点视觉范围内的江面、坡地、山体的自然人文景观和城市形象整治。
  (四)挖掘历史文化遗存,加强古建筑、传统街区的保护和可持续的旅游开发。
  五、实施要求
  (一)为确保2005年8月峰会项目目标任务的完成,需将峰会项目的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市政府将与56个峰会项目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签订峰会项目责任书,该工作由峰会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
  (二)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并会同峰会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04年6月底、2005年春节、“五·一”、8月底分别组织阶段性任务目标检查考核,2005年9月底进行峰会环境整治和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的总体检查考核。
  (三)所有项目建设必须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实行招投标,严格贯彻国家和地方法律,遵守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规定。
  (四)凡采取市区共建模式的峰会项目,均由市级负责工程建设,区级负责拆迁。
  (五)市城投公司及相关责任部门要确保2005年8月底前完成国际会展中心和石板坡长江大桥拓宽改造工程,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要及时与峰会综合组联系,做好预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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