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近期的重点是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在2003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加大查禁公路“三乱”的工作力度。要切实做好有关查禁公路“三乱”的考核申报工作,力争我市成为全省第二批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达标城市;积极探索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净化我市的道路运输环境,巩固治理成果,进一步优化我市的投资发展环境。
(五)抓好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要按照《
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告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从源头上把好抽象行政行为的质量关。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督促、指导各区县和市直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细化有关备案审查的标准,改进工作方式,解决“有件不备、备而不审、审而不纠”的问题,保证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五、强化对行政执法队伍和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一是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行政执法的规范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市法制局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制度的检查督导力度,对违反《
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六、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科学的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自学、法制讲座、法律培训、集体学法等形式,促使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能够熟悉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
宪法、行政法律法规以及与自己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要依法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协助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公安机关在加大侦查力度,提高破案效率的同时,要强化警务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做好劳教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推进劳教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弱势群体获得司法救助;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高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减少不安定的因素的产生。
七、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保证依法行政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