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目标,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全市要建立健全政府决策咨询制度、法律审查制度和决策听证制度,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进程。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政务公开网页、在办公场所设立政务公开栏,有条件的要设置电子屏幕、手触电脑终端等,把政务公开制度化。
三、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一)认真抓好立法计划的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要落实好立法责任制,按照我市今年的立法计划,严格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
汕头市立法条例》、《
汕头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规定》等的要求,做好法规和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要根据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计划的执行率。
(二)进一步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健全和完善政府的民主立法机制。要注意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近期我市将选择一至两个与群众利益关系较为密切的立法项目,召开听证会、论证会;逐步建立网上征求意见制度,选择三个以上政府规章上网征求意见,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四、切实加强政府法制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行政执法督察力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做到重点检查和个案督察相结合,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近期我市将围绕执法过程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有关新情况,及时组织开展一至两个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近期我市将举办一场行政复议法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运用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督促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认真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变更或撤销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审核程序,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市法制局要加强对市直工作部门和区县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总结复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