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

  (五)要把组织实施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当前,我市亟待改革的国有企业数量多、任务重、情况复杂,难度很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承担国企改革的任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全面抓好全市国企改革的调研、规划、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
  三、完善政策,加强管理,规范运作
  (一)全面完善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特别是国家及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以后,中央、省有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新的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法规,全市各级党政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这些政策法规的精神。财政、劳动保障、规划国土等有关职能部门,必须结合本市本部门国企改革的实际,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抓紧对现行国企改革的政策和规章进行配套完善,保证在政治上与中央和省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制订出切合我市实际的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力使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完善,规章齐全,操作规范,步调一致,贯彻落实有保障。
  (二)严格规范国有企业改制运作。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企业改制方案需依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等有关法规和规定,严格履行有关决定、批准程序。针对我市国企改革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一系列问题,市政府近期将制订公布《汕头市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操作规程》和《汕头市产权交易市场企业产权交易操作规程》、《关于市直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分流安置的意见》、《关于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意见》等文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这些规范性文件办事。国有企业和国资监督管理机构在整个改制的操作过程和审批环节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既定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操作。
  (三)灵活多样、一企一策。根据我市国有企业资产质量状况普遍较差的实际,对进行改制企业要在国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遵循市场规则,抓住时机,找准突破口,尽量采取灵活宽松的做法,实行一企一策,不搞“一刀切”。要把企业产权改革同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进战略伙伴。产权改革和转机改制形式可更加多种多样,具体措施可更加实在优惠。可由职工全员持股,可由经营班子集体全资购买企业产权,可向个人全资出让,可由民资、外资控股参股,也可整体卖给民企或外商。通过彻底的产权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尽可能挽救一批企业,搞活一批企业,发展一批企业,确保我市经济和社会平稳发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