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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卫生监管责任的通知

  市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卫生安全行动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负责督导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检查各部门责任落实和监管措施到位情况;负责对各市(县)区、各部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市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实施的协调、联络和督查工作。
  市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研究食品卫生重大议题或处理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联席会议,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食卫办协调配合,并由市卫生局负责向市长、分管副市长报告情况,视情提请分管副市长或副秘书长主持会议。
  研究食品流通、商标标识重大议题或处理流通领域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联席会议,由无锡工商局牵头组织,食卫办协调配合,并由无锡工商局负责向市长、分管副市长报告情况,视情提请分管副市长或副秘书长主持会议。
  研究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市场准入重大议题或处理食品生产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联席会议,由无锡质监局牵头组织,食卫办协调配合,并由无锡质监局负责向市长、分管副市长报告情况,视情提请分管副市长或副秘书长主持会议。
  研究食品源头治理重大议题或处理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联席会议,由市农林局牵头组织,食卫办配合,并由市农林局负责向市长、分管副市长报告情况,视情提请分管副市长或副秘书长主持会议。
  研究生猪定点屠宰重大议题或处理肉品重大卫生安全事件的联席会议,由市经贸委牵头组织,食卫办协调配合,并由市经贸委负责向市长、分管副市长报告工作情况,视情提请分管副市长或副秘书长主持会议。
  各市(县)区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部署本辖区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县)、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相应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对本辖区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联络和督导考核。工作责任网络要进一步向乡镇、街道延伸,帮助督促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成员部门各司其职,乡镇、街道属地把关的条块结合的工作体系。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做到责任明确,职责落实。

                           无锡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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