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和落实国家与我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方针政策,要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资源消费结构,促进企业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
在结构优化调整中,要坚决遏制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盲目发展,支持和鼓励各类生产要素和资源向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小的优势产业聚集,鼓励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有关项目立项、审批部门要把是否能够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严格项目审批,从源头上制止浪费资源的行为。
(五)加快资源节约的技术创新,推进资源利用技术进步。
资源节约技术创新要坚持自主开发与引进先进技术并举,组织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工作,组织实施好重大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注重新水源、新资源的开发和技术创新。利用国家确定我市建设海水淡化示范城市的契机,搞好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和海洋经济建设。
(六)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1.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进一步加大推行清洁生产的力度,从源头上降低能源、物料的消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将实施资源节约与开展清洁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继续进行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和示范区试点工作,开展清洁生产,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实施企业清洁生产自愿行动,推动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出台鼓励政策和措施,为实施资源节约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设备和服务上的保障。加快废旧产品回收利用产业化进程,完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综合利用工作向科学化、系统化、深度化、循环化方向发展。
2.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工作的价格机制。
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机制,推行峰谷电价、用水阶梯水价,研究制定再生水、淡化海水等价格体系。
3.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社会服务体系。
培育和发展节能、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专业学会作用,鼓励科研机构从事为社会提供资源节约和清洁生产的调研、技术咨询与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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