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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以上经常性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县以上经常性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的通知
(郑政办[2004]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准确掌握我市城镇化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县以上经常性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4〕8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县以上经常性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县以上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制度
  在县以上每年进行一次人口与城镇化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利用调查结果推算当年主要人口数据,以满足县以上各级政府的需要。
  1.调查总体设计。该项抽样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各省辖市为次总体,以县级为子总体进行抽样设计,拟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进行抽样设计。其调查结果对县以上各级人口主要数据有代表性。
  2.全市调查样本总量。全市共抽取样本20万人左右,约占全市总人口的3%;每个县(市)、区的样本量约为1-2万人。全市样本分布涉及每个乡级单位,共抽取约800个调查小区。
  3.调查组织方式。该项调查在核实全市乡级、村级单位属性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届时将选聘1200名左右合格的调查员进行入户直接登记。
  4.调查结果。通过调查可获得县以上各级人口主要数据,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当年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城乡人口、城镇化率等。
  5.调查时间安排。该项的标准时点为每年的11月1日零时。具体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准备阶段(每年的7月至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全市区域地址代码信息库的建立及维护,进行抽样框的编制及培训;进行抽中村级单位的边界的整理和调查小区的划分及小区边界的整顿;进行全市各级调查工作人员和调查员的培训;完成调查摸底等工作。
  二是登记阶段(当年的11月1日至11月30日)。主要任务是:调查员入户现场调查登记;复查议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
  三是数据处理、分析评估和公布数据阶段(当年的12月至次年的2月)。主要任务是:全市调查主要指标的快速汇总;调查表的编码和光电录入及机器汇总工作;数据质量的评估、公布调查结果。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法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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