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规划财务处)
综合协调机关的行政工作,负责政务督查督办,起草重要文稿;承办文秘、会务、机要、保密、保卫、档案、信访、外事接待、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综合、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资产、财务、规费管理;监督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拟订系统基本建设和装备设施规划。
(二)人事教育处(基层工作处)
承担系统干部管理及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工作;管理系统教育培训,拟订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出访报批及境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和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医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系统基层建设有关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受委托起草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综合监督政策;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监督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和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主持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听证;负责药品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证件的核发;组织调查研究、规范行政许可和政务公开工作。
(四)食品安全协调监察处
组织有关部门拟订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及发布办法,并综合情况定期向社会发布;承担研究、协调食品安全统一标准的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技术监督方法、手段的科研规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保健品化妆品协调监督处
贯彻执行国家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承担保健品产品标准有关工作,审核保健品的注册;负责食品药品复合产品界定和管理的协调工作;监督实施保健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实施保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审查保健品广告;负责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工作。
(六)药品注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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