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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档案局实施档案工作“八项工程”加快云南档案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档案局实施档案工作
“八项工程”加快云南档案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4]160号)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临沧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档案局《关于实施档案工作“八项工程”加快云南档案事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七月七日

关于实施档案工作“八项工程”

加快云南档案事业发展的意见

(云南省档案局)


  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档案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国家档案局的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档案工作为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促进先进文化建设、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服务的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档、科技兴档、强化服务、发挥效益”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新的发展机遇,到2008年,通过全面实施省档案馆建设、州市档案馆建设等“八项工程”,使我省档案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二、“八项工程”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省档案馆建设工程
  到2008年,把云南省档案馆建成全国中等以上水平的现代化档案馆,档案管理和档案开发利用水平、设施设备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得到全面加强和提高。
  1.数字化档案馆建设。通过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培养专业人才,引进先进设备,开发应用软件,把省档案馆建设成为数字化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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