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2004]37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计委反映。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全面启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编制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把广州建设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和“经济中心、山水名城、文化之都”的目标,在“十五”计划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运用新方法、提出新观点、探索新思路,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努力开创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局面,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编制原则
协调发展原则。一是在保持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坚持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促进重化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协调发展。二是继续实施“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城市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三是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把人口、就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与市民息息相关的事业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四是在履行好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五是在强调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做到人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相互衔接原则。一是做好我市“十一五”规划体系内各规划的衔接。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要相互协调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实施的可行性;二是做好与市、省及国家各级各类规划的协调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及省对我市的要求,同时也使我市的发展尤其是重大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三是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市空间规划的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