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1)负责二代证信息在全市各商业银行中的应用;(2)负责二代证信息在全市各商业银行中单位账户经办人信息核查中的应用。
11.宁波军分区:负责驻甬部队(包括武警部队)现役人员申领、换领二代证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县(市)、区二代办:负责组织本县(市)、区的二代证换发工作;负责换发二代证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与审核;组织开展户口核对工作;组织开展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建设;负责解决本县(市)、区公民身份号码的重号、错号问题;负责对公安派出所报送的制证信息进行审核,签发证件,并报市公安局;对领取的证件进行质量检验,并分发到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追加住址信息的写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换发二代证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提高我国人口管理工作现代化的水平、推动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市政府成立了宁波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应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解决好人、财、物和技术保障工作。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地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换发二代证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日程。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集中换发证期间一代证和二代证的衔接和并行使用等各类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要充分利用换发二代证有利时机,完善户籍管理资料,全面促进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质量是换发二代证成功与否的关键。各地要把严格质量管理贯穿于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始终,落实到各个环节。在户口核对、公民身份号码的清理纠错及门(楼)牌编制工作,要确保信息准确一致;要着重抓好申领受理、群众照相、信息采集处理、数据传输等基本环节,防止出现疏漏。要严密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把质量关,确保群众领到合格证件。
(四)公开公正,加强监督。各地应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对二代证所需设备实行公开招标,进行政府统一采购,防止暗箱操作,以保证质量。对二代证换发的办理程序、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信息要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也要严禁借换发二代证乱收费。收取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国库。
(五)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地要根据换发二代证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
居民身份证法》和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有关法律规定、换发二代证的意义和有关工作安排,争取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坚持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简化程序,改进方式,提高质量,提高效率,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