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药监部门:加强市场药品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对于违法行为,依法取消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资格,使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有序。
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具体情况,市领导小组可决定吸纳其他市级有关单位作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其具体职责由市领导小组另行明确。
四、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程序和措施
(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警情等级
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基本特征和具体情况,将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划分为一般、重大和特大三个警情等级。
一般警情:指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在某一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市场秩序出现混乱迹象,人们的购买心理已发生明显变化,经济活动和社会秩序受到一定影响,由县(市)、区为主可以处置的紧急情况。
重大警情:指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在宁波市三区、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市场秩序混乱,人们产生恐慌心理,经济活动和社会秩序受到较大影响,需要由市、县(市)、区协调处置的紧急情况。
特大警情:指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在全市大范围扩散,市场秩序已经严重混乱,人们心理非常恐慌,经济活动和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需要由市统一处置的紧急情况。
(二)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的基本程序
1.认定异常上涨。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信息监测情况报告,分析判断形势,认定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提请领导小组启动工作预案;同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
2.下达指令。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和市场实际情况,作出启动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的决定;根据领导小组决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指挥各方力量,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迅速启动工作预案。
3.信息反馈。各成员单位应当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督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定期向领导小组和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具体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主要措施包括实施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信息预警制度、市场价格异常上涨重点监测情况专报制度、举报投诉网络24小时值班制度、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信息发布制度、市场秩序集中巡查协查制度和重要商品储备和风险基金补贴制度,积极组织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和相关商品的应急生产、采购、调运和市场供应,依法实施价格行政干预。在实际工作中,按照依法行政和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视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