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狠抓安全生产的超前防范。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实施隐患责任追究,对那些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主动整改的企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防患于未然;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对事故发生的准备工作。建立事故超前防范机制,有效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五、突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要继续以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加大安全整治力度,推进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煤矿安全整治要继续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煤矿安全整治的决定》(晋政发〔2004〕14号)十六条要求,寻找差距,制定对策,明确职责,确保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和支持临汾市从明晰产权、资源整合,关小上大,改革采煤方法等措施入手,强化企业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要落实古交会议精神,加快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各市特别是2004年以来发生特大事故的吕梁、晋中、朔州、运城等市要汲取事故教训,借鉴临汾市煤矿停产整顿的具体做法,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要继续深入开展“五整顿,三加强”和“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从人、车、路三方面切实强化源头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也要针对前一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深入进行整治。
六、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安全意识
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法律观念,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构筑群防群治的安全防线。
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杂志、黑板报、宣传栏、宣传车等媒体,运用生动的事例、案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省安监局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将国内外、省内外影响大的典型事故案例、安全常识制成VCD光盘,各企业要组织职工定期观看,从中汲取教训,提高职工的安全自我保护能力。
省安监局要定期在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各市包括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等各类事故在内的安全生产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让全社会监督各级人民政府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增加抓好安全生产的舆论压力。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提供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