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对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监察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发[2004]3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监察委员会提出的《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监察的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九月一日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监察的工作方案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 2004年8月18日)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
《行政许可法》),促进依法行政,履行
《行政许可法》赋予监察机关的职责,根据《监察部关于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加强对贯彻执行
〈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监察的通知》(监发〔2004〕2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依法加强监察,促进
《行政许可法》的全面贯彻落实,引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
二、监察内容
从项目(本方案中的项目指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参照执行,下同)清理、集中、公开、规范、监督、提效等方面,依法对省直各行政许可机关、各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家公务员贯彻执行
《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实施监察。依靠群众,建立举报制度,受理对行政许可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违反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控告、检举,并调查处理违反
《行政许可法》的行为。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