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4年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4]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2004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六月十一日
石家庄市2004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4〕70号)精神和《2004年全省深化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改革发展,促进经济建设,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提高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整体水平为目标,认真总结实施“畅通工程”四年来的工作经验,面对今年市区道路大面积拓宽、改造、维修的实际,分析影响城市畅通和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找准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为契机,认真落实市政府“争创”活动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道路交通状况的意见》,按照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不断推动实施畅通工程水平向更高标准发展,努力为省会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省长助理、市长臧胜业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静、副市长蒋洪江、李文起为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耀峰、凌青利、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田炳建、市公安局局长张铁力、市建设局局长王进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韩宪章、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崔金刚、市规划局局长张北海、市园林局局长李英波、市交通局局长王亚南、市工商局局长兰平信、市教育局局长徐英杰、市财政局局长赵悦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局局长苗社祥、市建设局副局长周兴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耀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苗社祥和周兴旺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实施“畅通工程”的组织协调。
三、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