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确保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防震减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防震减灾是一项特殊的公益性事业,也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明确目标,抓紧编制“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不断加大防震减灾的投入力度,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各级发展改革委(计委)要切实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防震减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把加强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作为投入重点,优先安排,重点保证。各市应借鉴太原市、晋中市政府按本级财政收入的万分之三至五列为年度防震减灾经费,或依照临汾市、运城市按本辖区人口人均0.10—0.20元作为防震减灾年度预算经费的作法,未纳入年度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的,从2005年起要真正纳入计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已纳入的要保证落实到位,严重不足的要切实增加,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保障。
四、从城市规划入手,提高防震减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水平
晋中介休市从城市规划入手,全面提高城市综合防御地震能力的经验和作法,值得全省借鉴和学习。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提高防震减灾成效,落实减灾工作同经济建设一起抓的重要原则。将各级地震部门列入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城市规划审批工作会议的成员单位,把好城市规划、建设和改造的抗震设防关,全面提升我省城镇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五、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
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涉及多学科、多部门、多方面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人民政府既要加强统一领导,又要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多方支持和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当前,要结合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的基础。中国数字地震观测网络工程已经全面实施,这对提高全国和我省的地震监测能力意义重大。其中山西部分投资5700万,中央已投资30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应抓紧落实配套资金,保证此项工程尽快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