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健全农业生产资料科技服务体系。农资流通企业要具备指导农民正确使用农资和传播先进适用技术的能力,将农资销售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开展配送、加工、采购服务和技术服务。农资流通龙头企业要充分发挥代理制、连锁制、配送制及农资经纪人新型流通服务组织功能,把经营服务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家庭院户,建立农资科技服务档案,切实有效地开展以村建帐、以户设卡、测土配方供肥、测虫配方供药等农技服务;对所售农资商品一律实行“双保一赔、终身负责制”(出售商品有质量问题保退保换,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负责包赔,售后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的公开承诺,让农民买得放心、用得称心。大力推广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农产品质量、科技含量较高的新型农资产品。
(四)积极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要充分发挥山西省农民经纪人协会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作用,加快构筑各类农产品协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省供销社要在全省现有18个农民经纪人协会、32个其它各类农产品协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协会组织建设步伐,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力争五年内各市县级供销社有80%成立农民经纪人协会,努力使协会成为农民与政府、农民与市场联系的桥梁纽带,省农民经纪人协会要在今明两年建立协会的信息服务网站和全省的农产品销售信息服务网站,传递生产、购销信息,为现代信息交流搭建信息平台;各级农民经纪人协会要积极开展农民经纪人培训、认证工作,进行维权、服务、自律工作,促进农民经纪人协会健康发展;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实行农产品绿色通行卡,畅通农产品运销;要继续推进各类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总结专业合作社建设经验教训,逐步建立起专业合作社与农民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力争五年内新建各类专业合作社120个,通过兴办各类型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引领农民进入市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三、要主动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支持
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供销社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离不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各级供销社要在认真工作、有所作为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向政府汇报工作,加强沟通,交流信息。对工作进展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对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具体事宜,要及时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请示汇报,争取支持。要争取各级政府把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加强领导,具体指导,搞好规划,协调发展。要深化供销社改革,推行多元化发展战略,通过自身活力的涌现和实力的增强,使供销社真正成为为政府分忧、为农民解愁的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推进农村商品流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真正成为农民增收致富和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依靠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