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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供销社传统经营网络,发展农村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体系。各级供销社要实行开放办社,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租赁开发等多种形式,以农村市场中的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为重点,力争在五年内基本形成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县城为重点、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连锁经营网络体系。
  (1)省供销社要重点抓好山西新合作供合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山西普家乐商贸有限公司、新东方商贸有限公司三个新型连锁龙头企业的建设,力争五年内发展直营店、加盟店300个左右,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农村市场的日用工业品和农产品加工制品双向交流的新型连锁经营网络和为农服务体系。
  (2)每个市级供销社要在所在地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旗舰超级市场3个,连锁经营网点30个左右;县级供销社都要在县城发展标准超级市场2-3个,并以此为龙头,结合对基层社的网点改造,向基层社辐射;供销社职工承包经营的代销店、“夫妻店”,要引导其改造成为连锁便利店,力争五年内再完成基层社改造400个,基本完成基层供销社改造工作;对改造整合后的基层社门店要采取直营、加盟、特许、合作等方式纳入连锁配送体系中,通过改造和再造供销社服务网络,形成县、乡、村一体化的经营网络体系。
  (3)基层社要充分利用发展商品流通网络形成的市场优势,以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逐步实现基层供销社和农村商品流通网络的接轨,在网络和合作社及农民之间实现商品和服务的双向开拓和双向流动,利用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带动专业合作社的迅速扩张,通过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增强农村商品流通网络的发展优势,为基层供销合作社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丰富商品货源。各级供销社要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对初级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和包装,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市场占有率。有条件的地方要选择涉及面广、发展潜力大的产品或产业,领办、创办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积极探索“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发展形式。
  3、加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要依托基层社大力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站等村级综合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要积极提升服务水平,大力促进农村新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建设包含各类商品经营和服务项目的综合购物服务区。要特别注重发展贴近居民消费的新型业态和适合农村消费的流通形式,努力开拓农村市场。要采取吸收社会资金、职工集资、银行贷款等多种融资措施,积极探索、创办城市社区及工矿区消费合作社,方便和促进城乡居民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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