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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通知

  三、大力开拓假日旅游客源市场,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各县(市)、区政府和旅游部门要积极组织相关企业举办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充分宣传展示自己的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活跃丰富假日旅游市场;各景区(点)要结合“国庆55周年”主题和中秋佳节旅游市场特点,加强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产品包装,及早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旅游产品,组织一些有地方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以增加景区景点的文化内涵,丰富旅游生活,营造“十一”旅游黄金周的热烈气氛,吸引更多游客;各旅行社要提前搞好线路设计,科学整合旅游线路,做到长线、短线、南线、北线、冷线、热线相结合,合理引导旅游者出行,有条件的旅行社可以组织一些火车专列团或飞机专线团;涉外宾馆、定点饭店要结合“十一”旅游黄金周特点,适时地推出各种美食及酬宾活动,迎接八方游客。
  四、深入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净化“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为内容,在黄金周前和黄金周期间开展一次旅游市场打假打非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深入整治旅游客运秩序,大力净化旅游景区景点的游览环境。要重点查处“黑社”、“黑店”、“黑车”、“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和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等不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陪游”、“伴游”等丑恶现象,大力整治“出国游”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诚信旅游企业”和“诚信旅游从业人员”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旅游市场经营和服务行为。通过深入开展节前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确保“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旅游市场健康有序。
  五、进一步加强旅游宣传,发挥积极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十一”黄金周旅游宣传工作,是促进假日旅游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十一”旅游黄金周的新闻宣传工作,与有关新闻媒体积极合作,加强以引导性为主的宣传,重点做好本地旅游黄金周的组织准备、健康安全保障、旅游新产品、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接待单位的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进一步提高全市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六、认真做好“假日旅游”信息统计和预报工作。各级旅游部门要认真搞好旅游统计预报工作,进一步增强旅游统计预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各级假日办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如遇有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假日办与成员单位之间的电话联系要保持畅通,对每天上报的信息要认真审核把关,避免出现不实的现象;要及时反映主要旅游景区、旅行社、涉外宾馆、饭店的接待情况,统计的内容要细化,数据要准确可靠,以确保全市汇总数据的准确性,客观真实地反映假日旅游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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