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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共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从总体看,我省社区建设相对滞后,主要表现是社区建设投入严重不足,社区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服务功能不够完善,难以满足管理和服务需求。目前,已建成的821个社区缺乏配套设施,还有659个社区至今没有办公和活动用房。按照民政部的安排,从今年开始,“星光计划”项目已转向农村敬老院建设,各级福利配套资金也随之转项,社区建设将不再有专项资金投入。因此,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管理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共建活动的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要求,采取协作共建、共同投入的方式,建立和完善社区建设的长效投资机制,积极搭建城市基础工作平台,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在城市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以促进我省社区建设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推进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市、区政府投入为主,省上补助为辅。社区基础设施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由市、区两级政府安排建设资金,省上有关部门投放的资金为补助款,连同市、区财政拨款捆绑使用。
  2、部门合作,共同投入。社区是各部门在城市工作的落脚点,各级城市社区建设成员单位在社区建设中分别承担一定职责,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3、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应坚持规划在先、建设在后和合理布局、格调统一的原则。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由城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规划建设部门共同实施。各单位向社区安排的资金和配套设施可一次进行,也可分年度或季度实施。
  (三)工作任务
  全省每个社区居委会,应按照“一部三室三站”即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城市低保和劳动保障工作站、计生和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的要求,其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200平方米。已建成办公、活动用房的社区,应尽快完善配套设施。659个无办公、活动用房的社区,应按照省上统一要求通过共建来完成,以保证开展社区各项工作的需要。新建小区由建设部门按照“一部三室三站”进行规划并督促开发商落实,验收合格后交付社区使用。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必须在2005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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