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印发《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通知

  15.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立法调研,探索建立地方立法评估制度,实现立法项目和决策的最优化,增强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立法程序,大力推行开放立法,建立健全立法听证、立法论坛、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通过媒体公布法规规章草案,广泛征求包括利益相关人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意见,扩大公民了解立法、参与立法、监督立法的渠道和途径,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加快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法律人才的吸纳和培养,尽快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立法专业骨干队伍。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16.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非政府职能向社会和市场的转移,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努力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效精干、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廉洁从政,从严治政,自觉接受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17.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接受监督,形成法律授予行政权、人大和司法机关依法监督行政权的权力运行体制,使政府权力的行使切实受到法律的制约,侵权行为及时受到法律的追究。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政府审批行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规章制定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审查工作,发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时予以修改或者撤销。强化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
  18.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责任配套制度建设,建立重大事项和问题的公示听证、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科学划分不同执法环节应当承担的责任,将行政执法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岗位。实行行政问责制,建立行政首长罢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制度,有效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9.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体制。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综合执法新架构。科学规范执法职能,合理设置执法机构,改变多头执法和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的状况。优化执法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降低行政执法成本,促进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化。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