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
(粤府[2004]8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加大力度推进我省依法行政工作
《纲要》的制定是国务院贯彻落实
宪法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表明了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心。《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近年来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纲领,也是今后一段时期政府法制工作的行动指南。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对我省率先建设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政府职能转变进程加快;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和依法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逐步提高;依法办事的氛围进一步形成,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但目前我省依法行政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主要是:行政管理体制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部分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还不够到位;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总体执法水平未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纲要》的精神上来,紧紧围绕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立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现实基础,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加大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本届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