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04]4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六月十日
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近期,阜阳劣质婴儿奶粉事件暴露了当前我省食品安全监管中还存在着许多漏洞,充分表明了我省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43号)精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提高我省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二)工作原则: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集中主要力量,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优化食品市场环境。
(三)主要目标: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食品放心工程的各项工作引向深入,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突出整治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使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对食品的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具体目标:
1.省辖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下降1—3个百分点,畜产品中“瘦肉精”残留得到有效控制;
2.肉制品等10类食品具备必备条件的生产企业力争90%取得生产许可证,大米等5类食品在大中城市基本实现安全准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