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整顿
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4]7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旅游局拟订的《威海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威海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市旅游局 2004年8月14日)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旅游业整体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规范、整体联动、依法行政、各负其责”的方针,坚持规范与发展相结合、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治理城市旅游基础环境,整顿旅游购物商店、旅游餐馆欺客宰客、强拉强卖、不诚信经营以及旅行社、导游员不规范经营服务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旅游环境,建立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
二、主要内容
(一)综合治理城市旅游基础环境。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城市乱贴乱画和建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解决海水污染问题;开展旅游购物、消费场所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查处商店、摊贩和个体餐馆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价格欺诈、诱迫消费等行为;严厉打击在旅游码头、火车站、汽车站、海港客运站等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强拉游客和欺诈勒索等欺行霸市行为,使用轿车、摩托车及其他机动车辆尾随追截外地车辆,强行为外地游客介绍住宿,并向宾馆饭店索要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非法从事刘公岛游客运营及非法从事海上游乐项目经营行为;整顿客运市场秩序,打击旅游客运“黑车”,规范旅行社用车制度,确保手续齐全,行车安全;整治出租车、旅游车在运营中服务行为不规范,强行拉客、欺诈误导、非法导客及不文明用语等行为;加强对城市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停车管理,查处停车场私收、乱收、不明码标价行为,治理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二)大力整顿旅行社市场。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重点查处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的招徕接待游客业务,或以为游客安排食宿、游览等名义欺客骗客行为;严厉查处旅行社以承包、挂靠或变相承包挂靠等方式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查处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行为;查处向旅游者提供虚假旅游信息和广告宣传行为;查处以低于正常成本价的价格恶意竞销行为以及其他被工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依法规范出境旅游市场,按照国务院发布的《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坚决执行“六不准”规定(即:不准超范围经营、不准组织到未开放的目的地国家旅游、不准与境外没有批准的旅游社有业务往来、不准超计划购物、不准强迫推销自费项目和不准诱导游客涉足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出境旅游业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