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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天水北道至贾家河高等级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天水北道至贾家河高等级
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甘政发[2004]5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建、改建的天水北道至贾家河高等级公路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同意设置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点,收取车辆通行费。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由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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