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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京地税评[2004]339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
  为加强税收管理,有效推进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结合我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必要性
  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管理,改善税收服务,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落实税收经济发展观的需要;是加强税收管理,提高税源监控能力,堵塞税收漏洞,保证税款应收尽收的需要;是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有效实施准入制度,提高税务稽查针对性,发挥税务稽查威慑作用的需要;是充分利用信息化的成果,建设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现代化公共管理部门的需要;是我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的发展方向。
  二、建立纳税评估工作组织体系
  在市局成立纳税评估处的基础上,未成立评估科的可与检查科暂实行“两个机构、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全局的纳税评估及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各局应尽快调整补充业务骨干,充实纳税评估岗位,并有一名科长专门负责纳税评估工作;各局可根据本地区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在控制总的机构编制的前提下,设立若干专业纳税评估税务所。实施纳税评估、约谈、函告、纳税信誉等级评定、重点行业典型调查工作;各局地区税务所实施税务登记、申报缴款、税费管理、发票使用的日常评估;市局各税政处也要根据分管税种的特点对基层局的纳税评估工作给予指导。
  三、以行业评估为突破,构建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研究制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是纳税评估能够有效开展的关键问题之一。纳税评估指标的建立要以行业的经营、会计核算和相关政策特点为基础,形成有效的分析方法。通过对纳税信息的评估,发现涉税问题,实施约谈、函告、向稽查提供案源、反馈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达到组织税收收入、规范纳税行为、完善税收征管、提供稽查案源的目的。目前,应重点研究和建立以行业为主的评估指标,继续开展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业纳税评估试点工作,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业的纳税评估方法,制定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的《纳税评估业务手册》,以推动和规范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另外,各单位可根据本辖区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小专项”的纳税评估工作,及时总结,积累经验,力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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