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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督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省里要求,各设区市成立了分管领导挂帅,由市直相关部门参加的市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市直有关单位的职责。
  (三)制定周密方案,精心组织。各设区市都制定了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方案,对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清理范围、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作了周密安排。在项目清理工作中,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统揽整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务院关于清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一是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与优化投资结构结合起来,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在坚决压缩过热行业投资项目的同时,突出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坚决克服相互攀比、盲目上项目、铺摊子的现象,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切实把工作的着力点转到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二是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小水泥、小造纸等高耗能、高耗水、高物耗、污染严重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项目坚决取缔和关停;对不符合环保规定、城市规划以及信贷政策要求的在建项目,暂停建设限期整改;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项目,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合理安排建设进度;对技术含量高、符合结构调整要求和需要加强的农林水利、社会事业等薄弱领域的项目,进一步改善政策环境,给予支持。
  (四)强化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在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各市对辖区内项目清理工作组织了不同形式的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摸清了项目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清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主要问题进行了指导,进一步推动了项目清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虽然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总体进展顺利,但督查中也发现清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市和一些县(市、区)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清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少数基层单位存在敷衍现象,工作责任感不强;有的单位存在侥幸心理,工作主动性不够;二是清理方法不够科学。据督查,由于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填报信息过于简单,县(市、区)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清理情况时亦末对照有关清理政策要求逐项审核,致使设区市项目清理自查汇总时无法确保反映项目真实情况。三是把握政策不够准确。主要是少数县、市和建设单位对项目清理范围、项目清理内容、清理后的处理政策把握不够准确。
  三、进一步做好项目清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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