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督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4]44号 2004年6月2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发改委《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督查情况的报告》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督查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我省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4〕74号)要求,5月31日至6月5日,由省发改委牵头,并会同省经贸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等部门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分赴各设区市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清理工作进展总体情况
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的总体部署,目前各设区市已完成项目清理自查阶段的工作,集中整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从督查掌握的情况看,各设区市投资项目清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成效初显。据初步汇总各设区市和省有关部门自查情况,全省清理范围内项目4027个,项目总投资1924.56亿元。其中:在建项目3100个、项目总投资1316.03亿元;在建项目中,2004年开工项目1022个、总投资291.44亿元;拟建项目927个、项目总投资608.53亿元。同时,清理后的处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按国家确定的清理内容和清理后处理的有关政策要求,各设区市在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的项目,特别是重点清理行业的项目均提出了处理意见,有的项目已进行了整改。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停止建设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项目9个;暂停建设,责令限期整改项目28个;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的拟建项目1个。按照项目清理工作的进度安排,各设区市目前正组织进一步核实项目清理的相关情况,并着手集中整改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项目清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在全省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电视电话会后,各设区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深刻领会项目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号召各级干部和相关单位切实树立起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投资膨胀带来的严重不利影响和后果,深刻认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上来,自觉服从于全国宏观调控大局,坚决维护中央宏观调控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切实增强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做到令行禁止,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扎扎实实地把项目清理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