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依法对全省旅游市场进行管理,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保证全省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七)制定全省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负责指导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旅游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的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监督和指导各设区市旅游局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二)政策法规处研究拟订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措施;草拟旅游业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旅游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旅工作;对全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指导全省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受理旅游者投诉;负责编纂旅游志各类相关年鉴。
(三)规划发展处负责草拟全省旅游业发展战略;编制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负责省级旅游景区(点)的总体规划及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指导市县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开发建设;协调指导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及利用外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省级旅游度假区;负责申报、管理全省重大旅游投资项目,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与项目的开发。
(四)旅游促进处负责草拟全省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及中长期规划;组织调研和收集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发布旅游新闻;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国内、国际旅游促销活动,指导企业开发市场;组织指导全省旅游节庆活动;组织、指导全省旅游宣传品的制作与发行;负责境外旅游记者和国际旅行商的邀请及接待工作;负责与境外旅游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引导国内旅游消费。
(五)质量规范与管理处拟定全省旅游市场管理规定和旅游行业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全省经营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管理全省出境旅游事项,核发入境旅游签证通知;审核申报境外单位和个人在我省设立的旅游机构;指导旅游文娱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工作;负责全省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依法对国际旅行社导游人员、涉外汽车驾驶员实施管理;负责全省经营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依法对国内旅行社导游人员实施管理;协调管理假日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