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拟定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要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一)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管理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承担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有关外事工作。
(二)综合协调处负责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协调各设区市、省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拟订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负责起草重要文件、重要报告,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三)安全监督管理一处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相关的大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做好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四)安全监督管理二处依法监督检查建筑、石油、化工、电力、贸易、机械、冶金、轻工、纺织、医药、建材、烟草、气象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相关的大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安、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水利、国防工业、邮政、电信、旅游、质检、环保、气象、消防、核安全等行业生产监管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生产工作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