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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信息产业厅(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组织和协助业主推进国家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协调、指导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工作;推动信息化普及教育。
  (七)组织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工作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八)承担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省信息产业厅(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人事)室处理机关政务工作,协调各处室的工作关系和督查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负责文秘、会议、信息、新闻发布、对外宣传、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政治思想等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的专业人才预测、规划和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智力引进、人才交流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二)军工与产业管理处组织实施信息产业的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政策,指导和扶持信息产业的发展、行业结构调整;负责行业统计,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拟定本行业相关技术政策、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系统集成业、集成电路业的科研开发;组织有关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创新工作;负责全省电子军工的管理,审报电子发展项目并协调国家和省上的资金支持。
  (三)综合规划与政策法规处拟订信息产业、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体制改革和技术改造工作;拟订地方性行业管理规章并监督执行。
  (四)电子政务处负责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组织制定全省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统筹安排重大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对电子政务网运行的监督检查,保证安全运行、资源共享;指导和推动全省各部门、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
  (五)信息化推进处负责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各行业、各领域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加快信息化建设;对各地区信息化工作实施分类指导;协调、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电子商务地方性规章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和协助业主推进国家及省上的重点信息化工程;推动信息普及教育。
  (六)无线电管理处(省无线电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无线电管理法规、政策,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及管理,承办无线电台(站)设置的审查审批;指导、监督无线电监测工作,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收缴全省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负责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和进口的管理;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授权做好相关工作;指导无线电监督管理派出机构的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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