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社会发展处分析全省社会事业的发展态势,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组织编制有关专项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全省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安排全省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
(十五)经济贸易处监测分析全省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组织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等储备、指导监督重要商品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财政金融处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革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规模、结构和投向;研究提出企业债券的发行总量和资金投向;承办非国有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制及上市审核推荐工作。
(十七)人事处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经济系列职改工作,并组织全省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评审。承办委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陕西省经济动员办公室,为省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办事机构。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20名(其中省经济动员办公室5名)。委领导职数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6名。总工程师职数1名(副厅级)。省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数1名(副厅级)。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数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46名(其中: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省经济动员办公室副主任2名)。
五、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