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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省整顿
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4]50号 2004年6月17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陕西省2004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2004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4年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继续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地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完善我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4〕42号)精神,在继续抓好已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以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三项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深入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围绕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七个品种,抓住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四个环节,严打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三种非法印刷品,抓源头,严准入,做到环环相扣,全方位监管。对分散于社区、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要加大监管力度,查源头、查窝点、查销售渠道、查包装来源,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坚决防止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流向农村。
  (二)开展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在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中,要严厉打击非法采集血液、原料血浆的犯罪行为,集中整治组织他人卖血(浆)或以各种方式胁迫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采血浆站手工采集、跨区域采集、超量频繁采集行为和采集无《供血浆证》者血浆行为。加强对血液制品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法收购原料血浆的行为。加大对非法制造和回收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采供血(浆)所用的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回收、处置的管理,切断非法采供血行为和“血头”、“血霸”的工具来源。严肃查处无偿献血中的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液(浆)机构的管理。建立原料血浆采集、血液制品生产年度审核报告制度,加强对原料血浆的采集、收购和血液制品生产的监管。抓好对采供血、单采血浆各个环节的日常检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检查,把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采供血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自觉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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