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培训工作的实施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各级政府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劳务培训计划,计划要确定培训人数、培训专业、培训机构、培训经费和输出方向等方面内容。
(二)加强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机构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劳务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师资培训规划。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工作需求,抓好本单位的师资培训工作,不断更新教师的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也可从相关院校、科研单位、企业、技术推广部门聘请兼职教师。要建立全省劳务培训师资队伍数据库,并合理调配培训师资力量。
(三)科学合理地选用和开发培训教材。学历教育培训要选用国家规划教材,积极开发一些包括基本权益保护知识、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求职技能、职业道德等务工常识方面的教材,有关部门要结合劳动力市场的职业岗位和工种,编写通俗易懂、内容实用新颖、就业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各培训机构也可根据本地区劳务人员的培训需求,开发方便实用、特色鲜明的乡土教材。
(四)加强培训机构的自身建设。培训机构要及时充实和更新培训设备,完善实验、实习基地设施,确保劳务人员专业技能实训的需要。要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要根据市场需求,及时更新调整专业;要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广泛开展劳务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德育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劳务人员的操作能力训练;建立健全劳务人员的培训档案,确保培训质量。
(五)做好考核发证工作。培训机构要积极引导参加培训的劳务人员,进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从业资格证书的考核和鉴定工作,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培训的劳务人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发给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培训机构要严把考试、考核、发证关口,坚决杜绝滥发证书现象。
七、加强领导,落实培训工作责任
劳务培训工作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由教育部门牵头,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林业、水利、科技、扶贫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配合。各市每半年向省劳务输出联席会议办公室书面汇报培训工作,内容包括培训情况、取得的实效、存在问题和主要经验,并填写培训情况统计表(见附表2)。由省劳务输出联席会议统一考评。
附表:1、2004年陕西省劳务输出培训任务表
2、陕西省劳务培训情况统计表(略)
附表1:
2004年陕西省劳务输出培训任务表
单位:万人
市 区 输出人数 培训人数
汉中市 50 10
榆林市 35 7
商洛市 34 6.8
安康市 27 54
咸阳市 30 6
西安市 30 6
渭南市 25 5
宝鸡市 17 3.4
延安市 91 8
铜川市 2.680 5.36
杨凌区 0.320 0.64
合 计 260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