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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的配套文件的通知

  六、培训工作的实施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各级政府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劳务培训计划,计划要确定培训人数、培训专业、培训机构、培训经费和输出方向等方面内容。
  (二)加强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机构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劳务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师资培训规划。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工作需求,抓好本单位的师资培训工作,不断更新教师的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也可从相关院校、科研单位、企业、技术推广部门聘请兼职教师。要建立全省劳务培训师资队伍数据库,并合理调配培训师资力量。
  (三)科学合理地选用和开发培训教材。学历教育培训要选用国家规划教材,积极开发一些包括基本权益保护知识、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求职技能、职业道德等务工常识方面的教材,有关部门要结合劳动力市场的职业岗位和工种,编写通俗易懂、内容实用新颖、就业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各培训机构也可根据本地区劳务人员的培训需求,开发方便实用、特色鲜明的乡土教材。
  (四)加强培训机构的自身建设。培训机构要及时充实和更新培训设备,完善实验、实习基地设施,确保劳务人员专业技能实训的需要。要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要根据市场需求,及时更新调整专业;要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广泛开展劳务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德育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劳务人员的操作能力训练;建立健全劳务人员的培训档案,确保培训质量。
  (五)做好考核发证工作。培训机构要积极引导参加培训的劳务人员,进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从业资格证书的考核和鉴定工作,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培训的劳务人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发给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培训机构要严把考试、考核、发证关口,坚决杜绝滥发证书现象。
  七、加强领导,落实培训工作责任
 劳务培训工作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由教育部门牵头,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林业、水利、科技、扶贫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配合。各市每半年向省劳务输出联席会议办公室书面汇报培训工作,内容包括培训情况、取得的实效、存在问题和主要经验,并填写培训情况统计表(见附表2)。由省劳务输出联席会议统一考评。
  附表:1、2004年陕西省劳务输出培训任务表
     2、陕西省劳务培训情况统计表(略)

  附表1:

2004年陕西省劳务输出培训任务表



                             单位:万人

市 区       输出人数       培训人数
汉中市        50          10 
榆林市        35          7 
商洛市        34          6.8 
安康市        27          54 
咸阳市        30          6
西安市        30          6 
渭南市        25          5 
宝鸡市        17          3.4 
延安市        91         8 
铜川市        2.680        5.36 
杨凌区        0.320        0.64
合 计        260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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