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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的配套文件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的若干意见》(陕办发〔2003〕29号)精神,提高劳务输出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进一步把劳务输出工作做大做强,为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服务,现就我省劳务输出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劳务输出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 把劳务输出工作作为培育县域经济新的产业和新的增长点,是省委、省政府解决好“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劳务输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输出规模小、认识不到位、组织化程度低、劳动力素质低、服务工作跟不上”等问题,特别是劳务输出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直接影响劳务输出的效果及劳务收入,影响劳务输出的规模和品牌的形成。因此,要做大做强劳务输出这个新型产业,就必须加强对劳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各级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劳务输出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从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发展县域经济的宏伟目标出发,把对劳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抓紧抓好,为打造陕西劳务品牌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2004年全省劳务输出培训目标为52万人(省上已将培训任务分解到市,见附表1),2006年为66万人,2010年要达到90万人。
  三、培训对象和内容
  (一)培训对象:主要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6—40岁的农村(包括城镇)富余劳动力。
  (二)培训内容:一是引导性培训。主要包括基本权益保护知识、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职业道德等务工常识培训,有效提高劳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二是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国家对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职业标准和技能要求,合理设置培训课程。三是创业培训。包括创业思想、创业精神、创业技能、经营管理、市场调研等创业基本知识和能力的培训。
  四、培训方式
 积极开展调研,做好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输出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短期培训要以劳务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订单培训为主,实现培训与输出的良性互动。学历教育要大力倡导校校联办、校企联办、工读结合、商读结合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使学生获得“双证”(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同时,采取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专题讲座以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远程教育方式,提高培训效果,确保培训质量。
  五、培训机构
 培训机构为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享受各级财政补助的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师资力量强、管理规范、所开专业适合劳务培训需要;二是场地、设施设备能够为学员提供良好的教学、实习、住宿和就餐条件;三是学员的学习、实习和生活秩序能够得到保证;四是没有发生过严重安全事故;五是收费符合国家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六是能够为毕(结)业生提供职业指导;七是能够为培训人员联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和农业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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