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抗洪抢险督查。派出省级督察组前往抗洪抢险一线,监督防汛抗洪指挥命令的执行情况,督促市、县防汛指挥工作和抗洪抢险措施的落实到位,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抗洪抢险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特殊情况时,可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作出紧急事项的处理决定。
七、加强新闻舆论宣传管理。抗洪抢险期间,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坚持积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指导重要汛情信息和紧急突发事件的合理把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确定专人,负责统一对新闻媒体发布水情、灾情和抗洪抢险工作信息。
第七章 人员撤离迁安
做好洪水淹没威胁区人员撤离迁安,是防汛抗洪工作的重要环节,市、县、乡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制定专题预案,建立专门机制负责组织实施。
一、受灾区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负责所辖的洪水危险区人员撤离迁安工作,按照各级防洪指挥命令的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将预报洪水淹没线以下或工程出险可能扩大淹没范围内的人员安全有序转移到预定的安全地带。
二、建立由市、县、乡有关部门包联负责,以村组为基本行动单元的撤离组织。每一个行动单元的撤离组织均应由相应负责任、熟悉情况、有组织能力的部门包联负责人担任现场执行指挥。
三、撤离迁安执行指挥要全面及时掌握水情和工情信息,包联负责人提前进入包联的村组,将撤离所需交通工具和携带物品准备到位,安排好撤离的人员编组和迁安的对口位置,并组织老、幼、病、残等行动不便人员提前转移迁安。
四、公安部门做好撤离区和迁安区的治安管理,派出必要警力或组织民兵小分队对村组进行治安巡逻,免除撤离人员后顾之忧。
五、卫生部门组织医疗小分队在撤离区和迁安区进行卫生防疫,对撤离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在撤离区淹没洪水退落后及时喷洒消毒药物,防止滋生和蔓延传染性疾病。
六、民政部门启动灾区救助措施,做好被撤离人员的衣、食、住等基本生活必须,吸纳社会各界募捐援助,稳定撤离迁安人员情绪。
第八章 防洪工程抢险
在防御灾害性洪水的过程中,组织好防洪工程的抢险对减轻灾害损失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必须以积极主动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想尽千方百计,统筹各方资源,全力以赴做好防洪工程抢险工作。
一、堤防、水库巡查人员要认真巡查险情,建立查险、报险、抢护各环节严密协调的管理体系,立足使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抢护。
二、在堤防、水库工程发生险情时,堤防、水库巡查人员要立即开展应急抢护,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险情报告后,要立即调集防汛抢险队伍、抢险物料和抢险机具投入抢险,派出县(区)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前往现场进行组织指挥。
三、当堤防、水库工程险情迅速发展,可能出现漫溢、决口等重大险情时,要立即按照程序请调当地驻军和武警官兵参加抢险。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做好参战部队的联系接应、技术交底和后勤保障工作。
四、对黄河凌汛洪水可能造成的冰坝险情,要根据冰坝堵塞河道的程度,可按程序请调部队采取工兵地面爆破或空军飞机轰炸措施,破解冰坝,疏通流凌。
五、对水库可能发生大坝溃决的特大险情,应在可能条件下,提前在水库下游淹没区利用已有渠岸、河堤、公路等有利地形修筑临时防线,尽最大努力减小淹没范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