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清理整顿全省“五小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清理
整顿全省“五小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4]43号 2004年6月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计委《关于对全省“五小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对全省“五小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实施意见

(省计委)


  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宏观调控的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们就小火电、小煤窑、小水泥、小煤矿、小电石等“五小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清理整顿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今年以来,我省工业生产高速增长,工业生产运行总体态势较好,但是部分行业和地区存在着盲目建设的现象,特别是小火电、小炼焦、小水泥、小煤矿、小电石等“五小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状况比较严重。这些“五小企业”技术水平落后,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加剧了能源紧张的状况,浪费了宝贵的资源,对大气、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危害,必须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全省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自觉服从国家宏观调控大局,运用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指导经济工作。要按照国家对部分热点行业进行清理整顿的要求,依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不符合要求的“五小企业”和在建、拟建项目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清理整顿,坚决制止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保证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清理整顿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和原国家经贸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等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要求,对全省小火电、小炼焦、小水泥、小煤矿、小电石、小铁合金、小造纸、小印染等现有“五小企业”和在建、拟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
  (一)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五小企业”分类进行清理。国家发改委发改产业〔2004〕746号《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公布的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对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明确定出了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和内容,其中“五小企业”禁止类和限制类如下:
  小火电: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