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陕政发[2004]23号 2004年6月9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艾滋病是一种广泛流行、病死率极高、目前尚无预防疫苗和治愈药物的全球性重大传染病。我省自1992年发现首例艾滋病感染者以来,累计已发现艾滋病感染者210例,多数是卖血的农民。近一个时期,我省因注射吸毒和性行为引起的艾滋病感染者大幅度增加,艾滋病疫情正处在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的关键时期。根据《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宣传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护能力
艾滋病主要通过社会不良行为传播。因此,大力宣传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使社会公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和危害,掌握预防知识和方法,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群众自我防护能力,是遏制艾滋病传播的关键措施。宣传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要坚持公益性、实效性和持久性。到2008年,全省艾滋病预防知识的普及率在城市要达到85%,农村要达到60%,高危人群要达到90%以上。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工作部门要把宣传教育列入预防控制艾滋病的首要任务。宣传工作重点要放在农村和城市高危人群。新闻单位要制定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具体宣传计划,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要开办专门栏目,定期刊登和播放防治艾滋病的科普知识和公益广告,新闻主管部门要负责抓好督促落实。农村的宣传教育工作由农业、卫生部门牵头,广电、文化、科技、计生、妇联、共青团等部门配合,充分利用“三下乡”、“科技之春”等活动,采取电影、广播、录像、幻灯、展板、专家咨询、文艺演出、散发宣传材料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做到乡乡有音像宣传品、村村有宣传挂图、户户有宣传材料。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列入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的教学计划,落实教学课时。2005年前,学校开课率和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100%。劳动部门和用工单位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作为进城务工人员岗前培训的内容,城市社区要在居民点和流动人口聚集地设立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栏,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要向居民提供防治艾滋病知识咨询和宣传材料。宾馆、饭店、洗浴、娱乐等服务场所要公开张贴和摆放防治艾滋病的宣传品,并要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防治艾滋病知识的教育。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要设置宣传品摆放架和宣传栏。公安、司法部门要重点做好羁押、劳教中的吸毒、卖淫嫖娼等高危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依法管理,坚决杜绝艾滋病经血液途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