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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杭州市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7、在押犯罪人员中艾滋病患者及病毒感染者依法获准离开羁押场所时,羁押单位应当将艾滋病诊疗情况及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九、市教育局
  1、负责在全市市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级中学、各类初级中学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纳入健康教育课程,落实教学课时。在大学、高中学生中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性安全知识教育。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有关青少年学生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学的政策问题。
  3、根据“四免一关怀”的要求,解决艾滋病患者遗孤免费义务教育问题。
  4、支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外国留学生艾滋病的监测管理和出国人员宣传教育工作。
  十、市计生委
  1、结合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计划生育机构,在育龄人群中开展性安全教育、预防艾滋病和性病传播的宣传教育、咨询和技术服务。
  2、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广使用安全套等预防艾滋病、性病的技术。
  3、根据国家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具有预防艾滋病、性病作用的新型避孕技术。
  4、检查、督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做好向就诊患者、服务对象宣传艾滋病防治和安全套使用知识及发放宣传材料的工作。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采取适宜的形式宣传使用安全套,设立安全套自动售套机。
  6、配合卫生部门对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防治咨询、筛查,做好阻断经母婴途径传播艾滋病的工作。
  十一、市法制办
  负责审查和组织制定有关艾滋病、性病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或政府规章草案工作,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起草、修订工作情况。
  十二、市人事局(市编委办)
  1、研究解决艾滋病、性病的防治、科研和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2、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对艾滋病、性病防治和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的奖励政策,并及时表彰奖励。
  3、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鼓励专业人员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政策。
  十三、市外办、市外经贸局
  1、对有关艾滋病、性病对外合作项目的立项优先予以安排、审批并协调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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