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新闻媒体应无偿提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服务。针对不同人群采取经常性和突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深入开展对一般人群、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宣传教育活动。医疗卫生、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为全市开展宣传活动提供教材、资料和技术服务,并形成宣传教育的服务网络。要在广泛宣传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的同时,开展健康积极的恋爱、婚姻、家庭观念和性道德、性健康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在公共场所设置安全套发放柜。宣传共用针筒的危害,在全市设立自毁型注射器置换销售试点工作。公安、卫生部门负责对已确认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静脉吸毒者和毒瘾无法戒断的静脉吸毒者进行美沙酮替代戒毒试点工作。
(四)依法管理,强化监督和监测。
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浙江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全民无偿献血,进一步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治理整顿,落实对供血(血浆)者和血液、血液制品的检测和监测措施。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控制医源性感染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艾滋病、性病传播的责任者,要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强对艾滋病、性病疫情的监测和质量控制,准确反映疫情变化动态。对性病诊疗市场进行治理整顿,提高性病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实行保密制度,减轻病人负担,完善艾滋病、性病医疗保健和咨询服务工作。
(五)健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各区、县(市)要不断提高现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艾滋病防治的专业水平,加强技术力量和设施装备;改善工作条件,承担艾滋病监测、宣传教育、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加强市和区、县(市)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的建设,有步骤地增加艾滋病监测哨点,逐步建立一支与防治工作相适应的专业队伍;对从事艾滋病防治的专业人员要进行系统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制定鼓励专业人员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改进专业人员的工作条件,改善其生活待遇,稳定专业队伍。
(六)加强科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各级科研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应用性研究纳入科研规划,给予资金支持。科学研究应结合落实本规划,以防治工作为服务方向,坚持预防为主、全民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防治原则,充分发挥传统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的优势,开展科技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