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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

  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但是,目前部分干部群众对艾滋病广泛流行的可能性、危害性认识不足,公众普遍缺乏较系统的预防知识,预防控制和科研经费投入不足,多数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尚不能提供规范的艾滋病诊疗服务,性病诊疗市场不够规范,艾滋病防治专业人才匮乏,流动人员难以实施有效管理,吸毒、卖淫嫖娼等在短期内难以禁绝。因此,我市艾滋病、性病疫情发展的形势十分严峻,预防与控制工作亟待加强。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和《浙江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浙江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办法》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标本兼治、因地制宜的原则,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制格局;完善宣传教育、法制管理、监督监测、科学研究及医疗咨询服务相结合的综合防治策略,努力控制艾滋病病毒的传播,减少艾滋病的流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总体目标
  根据《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浙江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和《浙江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办法》的要求,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体系,在全社会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传播,遏制艾滋病病毒在吸毒人群中迅速蔓延的势头,减缓艾滋病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的速度,把性病的年发病增长率控制在15%以内。到2010年,实现性病发病率稳中有降,力争把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1万以内。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领导管理体制。
  1、各级政府要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列入政府工作,建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和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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