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等单位关于杭州市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4]24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水局、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于杭州市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水局、
市财政局 2004年8月15日)
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具有生态、经济、社会、防火、通道五大效能,是阻隔林火蔓延,控制大面积林火发生的重要举措。为增强我市森林火灾的治理能力,提高防控成效,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我市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精神,以增强综合防火能力为目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大力推进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构筑生物阻隔带与自然阻隔带相结合的林火阻隔网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危害,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二)基本原则:因害设防、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重点、循序推进,防火功效与多种效益兼顾。
二、目标任务及建设范围
(一)目标任务:2004—2006年全市共建立市级生物防火林带500公里,其中2004年100公里,2005年200公里,2006年200公里(具体目标任务分解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另行下发)。
(二)建设范围:半山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西湖区、天目山和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千岛湖国家森林公园以及其他森林防火重点地段、森林火灾多发易发地区。
三、建设标准
(一)林带宽度不低于15米,长度原则上不少于1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