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配合有关部门在企业职工中进行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配合卫生部门对城市低收入艾滋病患者进行免费抗艾滋病病毒治疗。
十七、市交通局、民航石家庄管理局
(一)利用机场、车站、码头及交通工具等场所,对旅客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监测与管理工作。
(二)组织对本系统及直属单位职工进行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并组织对援外和承包工程劳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八、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提供民族县、区少数民族特殊风习的资料,开展有关调查,提出改进意见,协助处理宣传工作中涉及民族关系的特殊事宜。
(二)负责安排、指导本部门主管宣传教育单位开展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工作。
十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对治疗艾滋病的药品、诊断试剂以及预防用品的质量监督。
二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卖淫嫖娼、吸毒和贩毒活动,加强对娱乐和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
(二)配合卫生部门执行有关艾滋病、性病管理法规,支持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和公益广告工作。
二十一、市旅游局
(一)负责管辖单位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及管理。
(二)负责出国旅游人员出访前的艾滋病、性病知识教育。
(三)配合卫生部门落实旅游人群艾滋病、性病监测和干预措施。
二十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一)加强对职工、青年、妇女防治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职工、青年、妇女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合法权益。
(二)在团校、妇女干部学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安排防治艾滋病、性病知识讲座。
二十三、市红十字会
协助政府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动员红十字会员和红十字志愿者积极开展对青少年、妇女的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