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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石家庄市防治艾滋病性病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

石家庄市防治艾滋病性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根据《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和《河北省加强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工作若干意见》,结合部门职责,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一、市委宣传部
  (一)参与研究制定我市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部署、协调有关新闻报道工作。
  (二)在党校、干部培训班中安排防治艾滋病、性病专题讲座。
  二、市外办、市商务局
  (一)对有关艾滋病、性病对外合作项目的立项优先安排、审批并协调运转。
  (二)组织对本部门直属单位出国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并组织对援外和承包劳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开展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配合卫生部门落实有关措施和进口血制品的查禁工作。
  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结合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计划生育机构,在育龄人群中开展性安全教育,预防艾滋病、性病传播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二)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广使用安全套等预防艾滋病、性病的技术,落实相关干预措施。
  (三)研究制定具有防治艾滋病、性病作用的新型避孕技术和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市政府法制办
  负责审查或组织制定有关艾滋病、性病防治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检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负责组织制定我市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协调和指导实施。
  (二)对艾滋病防治、科研及所需基本建设投资按照政府分级管理的原则列入计划。
  (三)会同市科学技术局将艾滋病科研项目列入重点攻关计划和《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的优先项目。
  六、市警备区
  (一)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做好军队内部采供血机构管理及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协助和支持地方做好各项艾滋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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