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县城区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管理科学高效。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参加的交通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形成工作机制;交通管理警力、勤务安排合理,对道路实施有效监控;接警、处警迅速,警队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务管理规范,纪律严明,警务公开。
  3、执法严格文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实行罚缴分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信息行为管理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信息管理和累计记分管理,记分率达到要求;执勤民警警容良好、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处罚依据运用准确、程序规范;无侵犯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群众满意率高;热心接待群众,耐心解答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事效率高。
  4、宣传广泛深入。以“遵守交通法律,塑造文明形象”为宣传主题,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入家庭、学校、单位,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城镇居民和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5、设施齐全有效。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县城区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齐全有效,符合国家标准。
  6、管理水平提高。按照2004年版《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另发)的标准,正定、栾城、高邑今年争创三等管理水平,其他县城区争创四等管理水平;通过3至5年的努力,全市所有县城区全部达到等级以上管理水平,三分之一以上达到三等以上管理水平,正定、栾城、高邑达到二等管理水平。
  四、重点工作
  (一)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要针对不同的群体开展多形式、多渠道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设立专栏、专题、问答等形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要发挥交通安全村的示范作用,通过广播、板报等形式,提高广大城镇居民、村民道路交通常识的普及率。
  (二)增设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各县要对城区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隔离设施进行一次调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清理、规范、更新。对6米以上道路按国标全部施划交通标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