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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冀办发[2004]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

石家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
贯彻落实冀办发[2004]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
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
(2004年9月2日)


  最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行动纲领。7月2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04]21号),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阐明了新形势下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任务,对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从我市看,经过几年的努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发展态势良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村务公开制度逐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逐步健全,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好冀办发[2004]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内容。要根据当前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结合实际,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对现有的村务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要将文明生态村建设方案及筹资酬劳方案、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情况、土地征用补偿及使用情况、村级债务债权情况、农业税减免情况、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粮食直接补贴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等列入公开内容。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做到财务收支逐笔逐项公开。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要公开。对于不经常使用的内容,可以进行分类合并,提高公开栏的利用率。要把农村“三资”管理作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底数,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的扫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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