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实现“两基”攻坚目标。尚未完成“两基”达标的县,必须在2005年以前通过“两基”达标验收。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市、县政府要发扬“领导苦抓、部门苦帮、群众苦干”的扶贫攻坚精神,把“两基”攻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最大的决心和最有力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保证专款专用,落实配套资金,夺取“两基”攻坚的胜利。
5.大力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今后5年,全省小学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以上,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按时毕业率明显提高;视力、听力和智力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85%以上;全面扫除有学习能力的青少年文盲(15-24岁),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
各级政府要制定“两基”巩固提高的规划、目标、实施步骤和措施。“两基”巩固提高的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县,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县级政府对本地“两基”巩固提高负主要责任,要按照省政府的规划和要求,制定巩固提高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巩固提高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落实;要统筹县域内的教育资源,调动乡(镇)政府的积极性,把“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抓紧抓好。设区市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的规划和要求,督促县级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并采取切实措施支持困难县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
6.积极发展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到2007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左右;全省农村地区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力争达到45%,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75%;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要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一年教育。
鼓励发展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规范其办学行为,保证其教育质量,促进其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同时,要制止和纠正一些地方出售或变相出售公办高中和幼儿园的做法,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进一步增强为“三农”服务的能力
7.进一步深化农村教育教学改革。农村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地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把德育工作摆在教育工作的首位,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注重受教育者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的培养。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提高办学效益。农村中小学要认真执行课时计划,开齐、开好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初中后教育和“绿色证书”教育,鼓励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8.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把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结合起来,加强实践教学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实行灵活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方便学生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城乡分段和职前职后分段完成学业。大力开展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增强农村新一代劳动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本领。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重点建设好设区市、县级骨干示范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吸引外资举办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和投资多元化。城市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适当减免学费,为学生就业提供帮助,促进农村新增劳动力的转移。
9.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农民培训为重点开展农村成人教育。农村返乡的初、高中毕业生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鼓励和支持“定单”培养,先培训后输出。逐步形成政府扶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机构减免经费、农民适当分担的投入机制。继续发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重要作用。在保证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农村中小学可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动员师生参与扫盲和扫盲后巩固、提高工作,帮助身边的文盲或脱盲学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